为了推动我部教研活动的进一步开展,形成以老带新、相互学习、相互提高、相互促进的教学氛围,提高课堂教学效率、提高教学艺术,激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,从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。特制定教师听课制度如下:
一、教龄不足三年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,其他教师不少于6节。
二、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。
三、听课前一定要先了解教材内容要求,听课过程有记录,要标明听课日期、授课人、教学班级、教学课题、学活动过程、板书、简评等,要有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。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
四、听课时,听课教师要提前三分钟进入教室,不讲话,不走动,不中途离场。上下课应与学生一齐起立,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。
五、班主任尽可能多听本班课,任课教师以本科为主,并注意吸收其他任课教师的长处
六、青年教师要多听课,特别是多听每学年的的汇报课、研究课、示范课,教师见习期间,每学期听课20节。
七、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统计、检查一次教师听课情况,上报部里并记入教师业务考核。
八、去听课,原则上应该先调好自己的课程,不能因听课而耽误同学们的学习。严禁实际未听课却有听课记载的现象。
九、听课种类
(一)推门听课制度
为使进校工作一到三年的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,激励他们切实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。督导室、部将组织教研组长、部分教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他们的课,故称为“推门听课”。
1、随堂听课不少于两节。
2、课后组织听课教师讨论写出课后评价,作为教师考核内容之一。
3、由教研组长把听课评价反馈给授课教师。
(二)开放听课制度
由督导室牵头,部里组织“优质课展示周”活动,在规定时间里对全校教师开放,全校教师可以不打招呼随时听他们的课。同时安排教龄不满三年新教师每学期开出至少1节以上汇报课。
1、工作不满五年(含五年)的教师应积极听课。优质课听课量在6节以上。
2、教学管理部门将定期检查听课记录。
(三)师徒听课制度
1、指导教师有责任每周至少听所带教师一节课。
2、被带教教师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两节。
3、指导教师应对被带教教师的课进行讲评、指导。
4、被带教教师应主动、虚心向指导教师请教,并结合自己教学实际不断改进自己的教学。
学前教育部
2012-2-9